簡介

建築物的耗電量約佔全港總耗電量九成,通過提升建築物的能源效益,能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。針對改善建築物能源效益表現的《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》 (《守則》)已於 2012 年 9 月起全面實施。隨著節能技術的發展,機電署會確保能源效益標準與時並進。最新的2021年版《守則》 已經較首次頒布的2012年版提升整體建築物能源效益超過23%,期望在 2035 年前可以再提升《守則》的能源效益標準多一成。隨著《守則》的節能標準不斷提高,當進行建築物節能改造時,會有很大的節能升幅。舉個例子,現時若對一幢僅僅符合2012年《守則》最低要求,於十年前落成的建築物進行節能改造,根據最新的《守則》,建築物中央屋宇裝備的能效可提升最少23%。若設備於更早年落成,可節能幅度將會更高。鑑於近期不斷攀升的能源和發電成本,建築物節能改造能有效減少建築物能源消耗,作為抵消能源成本上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