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
建筑物的耗电量约佔全港总耗电量九成,通过提升建筑物的能源效益,能有效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。针对改善建筑物能源效益表现的《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》 (《守则》)已于 2012 年 9 月起全面实施。随着节能技术的发展,机电署会确保能源效益标准与时并进。最新的2021年版《守则》 已经较首次颁布的2012年版提升整体建筑物能源效益超过23%,期望在 2035 年前可以再提升《守则》的能源效益标准多一成。随着《守则》的节能标准不断提高,当进行建筑物节能改造时,会有很大的节能升幅。举个例子,现时若对一幢仅仅符合2012年《守则》最低要求,于十年前落成的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,根据最新的《守则》,建筑物中央屋宇装备的能效可提升最少23%。若设备于更早年落成,可节能幅度将会更高。鑑于近期不断攀升的能源和发电成本,建筑物节能改造能有效减少建筑物能源消耗,作为抵消能源成本上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。